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English

电话:0755-26788843
传真:0755-26788667
邮箱:abtlc@263.net

当前位置:首页 > 物流研究院 > 政策法规

物流咨询、物流策划、物流园区规划、专业市场策划
关于进一步完善公路紧急报警设施设置的意见 时间:2008-4-30 来源:



  

各有关单位:


  公路紧急报警设施是保证用户及时准确地向公路管理部门报告公路上发生意外事故信息的重要手段。是尽快处理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证公路安全畅通的重要措施。为降低工程投资及运营维护费用,充分利用移动通信等公共资源,我部将《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Ol-2003)中“公路两侧应设置紧急报警设施”的规定修订为“公路两侧应合理设置紧急报警设施”。为合理执行此条规定,提出如下意见,请各地结合实际有效运用。


  (一)新建公路项目应根据相邻地区已通车项目的紧急报警设施的使用率和使用效果,合理设置紧急报警设施,原则上不再设置紧急报警电话,确有需要的可以设置。对于长和特长隧道等特殊地段,应加强设置紧急报警设施,以保证相关信息能够及时传出。


  (二)取消紧急电话设置的新建高速公路项目,应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专用服务电话的宣传和管理,例如增加救援电话的标志牌和宣传材料,或采用在通行卡上印刷紧急电话信息等形式,向用路者公告救援电话号码,以保证发生意外事故后,相关信息能够及时高效地传递到有关管理部门和救援单位。

     
电话:(0755)26788843转101 传真:(0755)26788667 Email:abtlc@263.net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前海路0101号丽湾大厦A625室
版权所有:深圳市安必行物流顾问有限公司 粤ICP备05137962号-1